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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要债公司: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_1

作者:admin时间:2025-02-26 阅读数:23 +人阅读
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般保证这事儿,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共是六个月。

像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没特意约定保证期间,那就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起,六个月之内,如果债权人没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担责。

要是当事人已经对保证期间有了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的约定来。

不过,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一样,那就跟没约定差不多;要是约定保证人得承担保证责任一直到主债务的本息都还清为止之类的内容,这就属于约定得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那天起,有两年。

这里得特别注意,保证期间可不会因为任何事儿就发生中断、中止或者延长那种法律后果,它就固定在那儿,不会变来变去的。

就这么个情况,大家可得清楚。

二、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限 关于借款担保人的法定追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为三年; 然而,在债权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在有效的追诉期内主张过自身权益时

,则该效期将自新计时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体的追诉年限都不应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其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倘若连带保证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他们便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可依法予以中止。

举例来说,倘若权利人受到了义务人或其他主体的强制干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即可依法中止。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若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实施了中断时效的行为,诸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权利人可以尝试寻找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以便争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机会。

若这些情形并不存在,权利人或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保证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当我们明确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之后,也需要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问题。例如,在担保期限内,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具体包括哪些方面,是仅仅对借款本金担保,还是借款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都涵盖在内。还有,如果借款人和债权人私自变更借款条款,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复杂的借贷关系中,这些问题都不容忽视。如果您在借贷担保相关的法律事宜上仍有疑问,不管是关于担保期限的具体界定,还是上述提到的关联问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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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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